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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我的车库 产权到底属于业主还是开发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6:46 金羊网-羊城晚报

  拉锯战还在进行

  本报讯记者岑杰昌、黎存根,实习生李宗洲报道:地下车库的产权到底属于业主还是发展商,一直没有明确的界定。在关于《物权法》的立法上,小业主和发展商陷入了僵持。

  车位只能买不能租

  近日,家住海印南苑小区的唐先生向本报反映,刚标下小区停车场所有车位的私人“业主”,以12万元到15万元不等的价格出售地下车库的停车位。“如果我们不买,他们就不让我们把车停进去。”唐先生愤愤地说。记者来到位于海印桥海联路的南苑小区,看到地下停车场门口挤满了小区的业主,有人正趴着写一些抗议的标语。据了解,这个地下停车场一共有车位159个,原产权属于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城建支行,在2005年9月19日委托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进行拍卖,并于10月20日被王某竞得全部车位。一位业主透露,他之前向一家代理公司交纳每月400元的保管费,就可以享用这些停车位。但是现在不行了。从11月1日开始,新接手停车场的王某把没有买车位的小区业主“拒之门外”,声称地上业主一定要买车位,不买,车就不让停。就地下车库的归属,很多业主提出疑问。他们认为,在早期购房时,地下停车场已作为成本预算摊入楼盘价格,停车场属于公共场地。现在新的停车场业主要求他们以十多万元的费用购买停车位的使用权,是不合法的。

  车库产权尚未明晰

  记者为此咨询了广州市律师会

房地产委员会主任许奋飞律师。他表示,为了给地上的业主提供停车的便利,每个楼盘在兴建的时候,都被要求设有地下车库。这是规划局和规划法规定的。
开发商
对于地下车库的买卖行为必须对地上业主负有提供停车便利的责任。在上述的这一案例中,在产权没有明晰的时候,地下车库的卖方将停车场拍卖出去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同时车库新业主只卖不租同样也是值得斟酌的。地上业主可以向国土管理局或者人民法院申请确定地下车库的产权。据了解,小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关于地下车库产权归属问题的矛盾比较普遍。新的《物权法》出台,将会对地下车库的归属有一个明确的界定。许律师说:“我们希望《物权法》中规定地下车库的产权归地上业主,因为那是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但是现在,小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立法博弈还在进行着。(唐先生报料,四等奖50元)(子琦/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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