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长期受虐待为护儿杀夫 全村222人联名求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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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1:19 生活新报 | |||||||||
改嫁酗酒丈夫后,她和儿子(与前夫所生)就长期受到虐待,2004年11月25日的晚上,护子心切的她招到丈夫追砍……这一刻,积累的满腔怨恨让她拿起刀,用力刺向了丈夫。 记者昨日获悉,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已对这起轰动一时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母亲获刑13年,其子获缓刑。
长期受虐 护儿怒杀丈夫 39岁的李秀一家居住在昆明官渡区阿拉乡某村庄。2004年11月25日23时许,其夫张强喝醉酒后被扶回了家。刚进家门,张强就趁着酒性拿16岁的继子小明出气,还将来劝他的朋友骂走。 “继父每次喝醉都骂我,那天晚上他让我去鱼塘搬水泵,我不干就跟他顶了几句嘴,妈妈怕我挨打忙把我推进房间。过了一会,我听见妈妈的惊呼声,出来就看见继父拿着刀正在追杀妈妈,我随手就拎起一把铁锤,猛击了过去。” “儿子被我推进房后,张强就一直骂我,并称要把我和儿子杀掉。他以前喝醉酒就经常打骂我,我从不敢说什么。那天他竟拿了把刀出来要杀我,儿子把他锤倒后,他依然没有停止叫骂。被他虐待了那么多年,当时我想都没多想,捡起地上的刀子就朝他刺了下去。”李秀母子带着恐惧的神情供述了当时的经过。 为母子俩求情 张强死后,李秀母子主动投案自首。今年9月21日,官渡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李秀杀夫一案。 这起惨案在当地引起了很大的震动,村民们无不为“平日连只鸡都不敢杀”的李秀感到惋惜。庭审当日,全村222人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联名状,状书中称李秀长期遭到家庭暴力是众所周知的,她为寻求法律保护,曾数十次到村民委员会请求调解、报警,也曾两次到小板桥法庭请求离婚,但迫于张强的暴力威胁,都没有成功。这份状书中还说:“张强在村里是一个品行恶劣、臭名昭著的人,他在家里经常用最残忍的手段殴打李秀母子,张强的死使村里许多人免遭恶运……” 母子获刑凸现相关问题 官渡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秀有期徒刑13年,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小明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据官渡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的一位法官介绍,从犯罪心理学学角度看,李秀的行为属于“受虐妇女综合症”。妇女长期遭受暴力虐待后,内心无助感会变得异常强烈,渐渐变得逆来顺受,当家庭暴力的严重程度超过个体的承受能力使,妇女在极度恐惧的状态下,可能将施暴者杀死。近几年,像李秀这样由家庭暴力引发的血案屡屡发生,通过审理调查,发现一些部门在处理家庭暴力相关工作中存在问题,使一些原本可以在萌芽状态就解决掉的家庭暴力问题逐渐激化。(文中人名系化名)(记者 熊瑞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