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名病退职工因三个部门不同裁决陷入两难境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5:2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潘志民和老伴 职工一手拿着退休证,一手拿着劳动局“不符合退休条件”通知不知所措 2003年,洛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劳动局)审核了全市事业单位73名职工的病退申报。但洛阳市纪检、监察部门认为劳动局在审核中“滥用职权”,73人中有28人有问题,责令劳动局重新组织体检、重新定级。新的体检结果出来后,不仅原先的28人被审核达不到病退条件,而且另有19人也被认定达不到病退条件。 但这47人原来的工作岗位早已经被代替,编制也早在两年前因退休被核销。一起行政
一个职工的遭遇 两次体检之后编制被核销病退被否定 10月27日上午,经过3个多小时的旅途后,记者来到了洛阳市城郊某村庄潘志民的家中。记者来到潘家时,潘志民的老伴正费力地给坐在轮椅上的丈夫喂药。当弄明白记者的来意后,潘的老伴失声痛哭起来。 过了几分钟,潘的老伴稍稍稳定了一下情绪,指了指满桌子的小药瓶向记者介绍,59岁的老伴潘志民原在洛阳市商业医院后勤处工作。2002年5月份,单位在例行体检中发现潘志民有严重的脑中风和脑血栓前兆病症。1个月后,忽然发病的潘志民右身肢体失去了协调能力。几个月后,潘志民的右身便彻底瘫痪、说话也含混不清。 2003年9月,潘志民所在单位按照其本人意愿向洛阳市劳动局做了病退申报。当年10月,潘志民被老伴用三轮车拉着到劳动局指定地点参加了体检,并获得通过。随后潘志民从劳动局领取了退休证和医保卡,人事局还进一步核销了他的事业编制。 尽管办理完退休手续后,潘志民的退休工资卡上始终没有见到洛阳市社保机构每个月应该转来的退休金,但是经过多番询问后,潘志民的老伴并没有多想,因为所有部门的答复都是“别急,只要手续办好了,迟早会发的”。 然而今年4月中旬,潘志民的老伴忽然接到市劳动局的通知称,两年前的退休结果作废,所有人员都要重新体检审核!没有多想的她,按照要求再一次带着老伴到指定地点参加了体检。 3个月后,劳动局公布的结果却让潘志民夫妇难以接受:较一年前病情更加严重的潘志民,却被告知“不符合病退条件”。 事实上,在洛阳,和潘志民有着同样尴尬遭遇的病退职工还有46名,他们都是通过了市劳动局2003年的体检,却在今年的重新体检中又被否定的事业单位“因病退休”职工。 一起“行政过错” 审批病退“滥用职权”劳动局受到处分 潘志民等47人的遭遇,起源于洛阳市劳动局在2003年审批职工病退时的一起“行政过错”。 在洛阳市监察局效能监察室内,放着一份该部门今年3月份查处洛阳市劳动局违规审批职工病退时,所出具的一份“建议书”。这是后来被当地报纸作为重大时政新闻刊发在显著位置的“通报”,尽管当地报纸在报道此事时用了非常严谨的语句,但“滥用职权”这些敏感词语,还是作为文章的引题出现在报纸的头条位置。 该报道称:“2003年,市劳动局医疗保险科和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在审批事业单位职工因病提前退休工作中,共办理病退职工73人,其中26人的劳动能 力鉴定表中原级别评审有改动现象,2人无病历和体检材料……该局在2002年办理因病提前退休的75中,有23人不符合规定。该局滥用职权,造成行政过错和不良社会影响。对此,该局原主管副局长负有领导责任,医保科科长、鉴定办主任负有直接责任。200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办理病退手续的73人已被决定重新体检、鉴定和级别评审。目前调查工作仍在进行,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 在洛阳市纪委、市监察局查处情况公布的同时,洛阳市劳动局包括一名副局长在内的4名领导分别受到了党内外的严厉处分。 两次身体检查 “病退”之后被核销编制47名职工遭“悬挂” 相关责任人受到处分的1个月后,按照上级要求,洛阳市劳动局重新组织2003年通过体检、并已经办理完退休手续的73人参加了第二次体检。 今年7月底公布的体检结果让很多人感到非常吃惊:不仅洛阳市纪委、市监察局发现问题的28人没有通过,另外的19人也被认定为“不符合病退条件”。 今年8月,洛阳市社会保障机构以潘志民等47人二次体检的病情够不上退休标准为由,拒绝继续承担他们的社会福利待遇(如退休工资、医保等)。而这些人原来的所在单位又以编制被核销、没有岗位安排为由,拒绝重新接收。就这样一起行政过错,让47名已经被“病退”的职工在被核销了编制之后又被“悬挂”起来。 据了解,两年前洛阳市劳动局组织职工进行体检的结果公布之后,就向73名通过体检的职工核发了退休证、医保卡,还通知这些人原单位为他们办理了退休手续,人事局也随即核销了他们的事业编制。换句话说,这73名职工已经成为完全意义上的退休职工,他们的医保、养老金以及其他社会福利也完全转入社会化管理。 “如果说两年前有人采取弄虚作假的方式或者通过劳动局的关系非正常办理了病退手续,应该承担过错责任的话,那么当时没有托关系,被劳动局审定为‘合格’,而这次又被认定为不合格的人该怎么办?责任也要自己来承担吗?”一位职工认为不公平。 据了解,目前我省各个城市为职工办理因病退休的程序基本相同:即首先由职工向单位申报,单位审核通过后,将职工的资料和相关疾病情况报当地劳动部门审批,劳动部门所属的劳动鉴定委员会等部门组织职工体检并公布结果。在整个过程中,职工本人和其所在的单位并不知道何种病情符合国家关于病退的条件。 记者从洛阳市纪委、市监察局得知,2003年洛阳市劳动局在办理职工病退审核时,就是在组织职工体检以及随后根据体检结果为职工的病情定级的过程中出现了“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现象。 一个棘手难题 47名职工如何“落地”多个部门一筹莫展 对于47名职工的生活现状,洛阳市劳动局的官员也非常清楚,“如果2003年我们的工作仔细点,没有让他们体检过关,那至少他们还有单位管,有一点福利和工资,有些人当时还是单位的领导,待遇要比退休好得多呢。走到今天这一步,我们也感觉很窝囊。没了工作,人事局核销了编制,劳动局现在又说人家不合格,这47个人确实很无辜啊……”面对记者的采访,洛阳市劳动局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领导向记者如是说。 谈到如何解决47名职工被“悬挂”的问题,洛阳市劳动局另一名领导道出了苦衷:“事到如今,劳动局一家已经无法做主,比如编制、两年来职工的补偿以及事业单位两年来对职工的考核恢复问题等。我个人认为,这个问题已经变化为一个复杂的工程,即便政府出面,没有一定的方法,恐怕也很难解决。” 具体到潘志民等人的病情问题时,该局鉴定办一位主任表示:“尽管这部分职工中,有一些身体状况很糟糕的病人,但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他们确实达不到病退的条件,我们只能对他们表示同情。” 洛阳市人事局也是事业单位职工病退审核的环节之一,由于其审核更多是程序上的工作,所以洛阳市纪委、市监察部门没有对人事局的工作提出批评。 洛阳市人事局离退休管理科的一位负责同志这样形容了自己的工作:“我们主要看劳动局的材料,他们同意了,我们也就加盖了‘同意’印章,并给职工们核发退休证、核销事业编制。” 在回答一些职工提出的“我们手里的退休证书是否还有效”问题时,这位负责人回答:“我不能说它已经无效,也不能说它还有效,因为劳动局给我们的文件上说已经办理退休的人中有47人不符合退休条件,但是人事部门目前还没有给他们恢复编制。” 记者随后就此问题又采访了洛阳市商业医院、公路局、市政工程公司等5个部门的劳资科负责人。面对记者询问,他们的回答惊人一致:“两年前说职工们通过了体检、办理退休手续的是他们(指劳动局,下同);现在说职工不合格、不能退休的也是他们。如今,他们又要求单位把这些职工重新领回来,甚至要让单位补发两年来职工的工资,天下有这个道理吗?再说了,职工们回来安排到哪里?岗位已经早被代替,两年没有参加考核,工资几次浮动,如今又没有编制……这些问题他们都没办法解决,我们怎么办?他们做错了事情,为什么要让我们承担?” 另据了解,由于洛阳市纪委、市监察部门查处劳动局违规办理职工病退时,发现2002年和2003年都有大量违规现象,而洛阳市相关单位目前只对2003年的问题进行了处理,所以这引起相当一部分职工的强烈不满。洛阳市一位副市长为此曾表示:“决不能搞双重标准,一定要纠正,一定要一视同仁。” 一种监督机制 7家单位把关病退申报为何环节一打就通 10月28日,洛阳市纪委、市监察局相关领导就该事件反映出的深层次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洛阳市纪委、市监察局效能监察室的鲁超俊副主任告诉记者,劳动局在审核职工病退的问题上,程序上不能说有明显疏漏,把关者的业务水平也不可谓不高,环节也不是一打而通,但为什么会有一大半人都轻而易举地过关了呢?鲁副主任说:“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个案子‘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单位效益不好,工资和福利待遇职工没有保障。很多职工就想离开单位重新谋职,但又不想丢掉‘铁饭碗’,所以就向单位申报病退,而单位因为能把包袱甩给社会而积极配合。当职工和单位都有这种想法时,市劳动局的行为也就不难理解了。” 负责具体查处此案的党春德副主任,向记者描述了一个更加形象的“问题图”:职工申报——单位审核——劳动局组织体检——专家填写职工病历——由劳动局、工会、民政局等7部门组成的“劳动鉴定委员会”(劳动局实际负责管理)定伤残、病情等级——填写职工档案——决定职工退休与否。其中“劳动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病历定级,这个最为重要的环节没有任何监督,原本应该7个部门组成的“委员会”竟然成为劳动局一家可以左右的内部机构,所谓的监督也就成了一句空谈。 那么“委员会”的其他成员单位为什么不能主动参与呢?党副主任认为:“他们要是主动了,还会有今天的麻烦吗?章程写的是7个单位,而实际操作的却只有劳动局一家,这种没有形成制度的‘委员会’,监督又从何来?” 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周刚先生,就此发表观点时只说了两句话:类似洛阳“劳动鉴定委员会”组织,在我国还有很多,这些组织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有看上去严密的章程和动辄数个单位组成的名单,但是它们又往往被一个部门所实际掌握,完全是计划经济时期诞生的“怪胎”;多个部门组成、一个部门控制,这样的体制不仅仅是缺乏监督的表现,也是一些政府部门“智慧”的反映。 最新进展 洛阳召开高级别会议商量解决最佳方案 尽管沸沸扬扬的洛阳“病退职工悬挂”风波目前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但是截至记者发稿时,从洛阳相关方面获悉:此事已经引起洛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市领导将于近日召开高级别领导会议,商量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记者 朱顺忠 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