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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砍保安判刑又赔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7:2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蒋治甫记者田富友)家住宜宾县城的简明因在盗窃财物时被保安发现,竟用刀将保安砍成九级伤残,昨日该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简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赔偿该保安32000元。

  今年3月7日,简同当地人周某商量盗窃某厂财物。当晚11时许,简、周翻墙进入该厂后,偷走两根钢管,得赃款200多元。次日凌晨1时许,尝到“甜头”的简再次翻墙进入该
厂盗窃钢管,被该厂保安李某发现,简急忙丢下钢管逃跑。当保安追至该厂大门时,简拿出随身携带的砍刀将保安左肩等处砍伤后潜逃。同月9日,简被当地警方捉拿归案,经鉴定,保安达九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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