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9部门为农民工讨工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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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9:08 新华网 | |||||||||
新华网呼和浩特11月2日专电(丁利冬)记者日前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采访时了解到,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等9个部门不久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确保广大农民工按时领取工钱,高高兴兴地回家过年。 据介绍,内蒙古为农民工讨工钱由各级劳动和保障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将主动争取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工资管理机构将及时掌握拖欠和清欠情况,建立完善企业工资支付
内蒙古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严格执行建筑业企业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严禁使用无劳务资质的包工队。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将引导和督促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在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地区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各级公安部门负责协助劳动和保障部门严厉查处因为拖欠工钱引发的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各级工会组织将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工会组织,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组织职工通过集体协商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等合法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