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企业高管以劳务输出为名助人偷渡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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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9:15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 马芸 通讯员 蔡宏毅)三名企业高管利用公司在国外的生产基地,以劳务输出为幌子,和偷渡者签定虚假劳动雇佣合同,还对他们进行培训以应付边检检查。日前,这三名高管经张江地区检察院公诉后,被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至三年。 50岁的汪某几年前在江西成立艾帝臣企业集团公司,并亲任法人代表、董事长,公
去年年初汪认识了连某,连某提出可利用其国外分公司的现成资源,以劳务输出的名义组织人员偷渡出国,赚取丰厚利润,这个“馊注意”也打动了汪。 去年9月,汪与连某介绍的6个偷渡客取得联系,并以公司劳务输出的名义帮六人办理了赴洪都拉斯打工的签证。之后,齐某和公司财务经理夏某带着偷渡客乘火车到上海,并召集他们开会进行过境培训。 一切准备妥当后,去年11月11日晚,汪独自先赴浦东机场打算从出境,在古巴和6个偷渡客汇合一起去洪都拉斯,再设法将6人偷渡至美国。机场警方闻讯果断出击,及时将汪扣留。次日,当齐、夏两名高管带着6个偷渡客到机场时,也被一网打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