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花莲糊涂检察官多关被告两个月赔11万新台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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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10:39 中国台湾网 | |||||||||
台湾花莲一名赖姓男子因强盗案被判刑3年6个月,上诉至台“最高法院”后改判3年4个月,但收到判决书负责执行入监服刑作业的花莲地检署检察官,竟疏忽未发现刑期已缩短2个月,导致赖姓男子在监狱中多蹲了2个月的牢,赖姓男子提出诉讼,花莲地检署判赔新台币11万余元。 据台湾媒体报道,花莲一名赖姓男子因强盗案判刑3年6个月,于2003年在上诉“最
赖姓男子在出狱后,认为多蹲2个月的牢造成他无法工作和精神受损,而向花莲地方法院提告要求花莲地检署赔偿,全案经地院审理后,认为依赔偿法规定,赖姓男子的请求并未过当,而判决花莲地检署赔偿11余万元新台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