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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出新规 购房120平米一家三口免费落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12:43 乌鲁木齐晚报

  (新疆都市报记者 张艳萍2005-11-03)

  11月2日,乌鲁木齐房地产业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一份旨在保障首府房地产业安全、积极发展的重要文件——《乌鲁木齐市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11月3日起开始施行。同时,会议还对乌鲁木齐房地产业今后的发展方向作出明确指导。

  乌鲁木齐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新华在会上说,明年,乌市计划房地产开发投资60亿元以上,完成开发面积300万平方米,确保普通商品房建设比例占住宅供应总量的八成以上。

  调查统计显示,近两年来,乌鲁木齐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呈现下滑趋势,特别是今年,乌市只有4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开发项目,到10月初,仅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23.9亿元,房屋销售面积92.7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额18.38亿元,与上年同比分别下降32.68%和38.21%。

  针对现状,乌鲁木齐市将从明年起,加大普通商品住房建设规模,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利用城市规划和土地调控手段,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商品住房项目的土地供应、对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宅建设项目优先审批,同时,加强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管理,建设用地控制在四级地以外,年度建设规模控制在住宅供应量的10%,住宅以中小户型为主,实行集中建设,连片开发。

  在“十一五”期间,乌市的房地产工作将力争完成房地产投资300亿元,实现住宅竣工面积2000万平方米(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占80%以上),人均新增住宅面积5平方米,使市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5平方米,市区住宅配套率达到90%以上。

  王新华说,2000年至今,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共完成投资264亿元,占乌市固定资产投资的31%,房屋竣工面积达1463万平方米,市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提高了5.71平方米,目前已达20.68平方米,上缴各类税费近25亿元,土地出让金26亿元,拉动乌市经济增长1—1.4个百分点。 截止目前,乌市已建成各类居民住宅小区600多个,其中小区建设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上的有100多个。

  □相关新闻

  11家违法违规房地产企业被通报批评

  都市报讯 11月2日,乌市政府授予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优诗美地”等五个项目“人居环境优秀奖”,授予新疆华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华美文轩”等五个项目“住宅科技进步奖”,授予新疆康普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等五个“先进客户服务中心”荣誉称号。

  同时,乌市建设委员会、规划管理局、房产管理局对乌鲁木齐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的新疆鑫恒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进行了通报。

  通报指出,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公司在开发、经营过程中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侵害消费者利益,给行业本身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

  房地产主管部门在对这11家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的同时,将计入企业不良行为档案。

  □《意见》解读

  购房120平方米一家三口免费落户

  一次性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或购房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个人,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及1名未婚子女3人的乌鲁木齐市户口并减免城市增容费;对一次性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或购房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个人,可申请办理1人(本人或配偶或未婚子女)的乌鲁木齐市户口并减免城市增容费。购买两套以上住房的,可合并计算。

  外地单位购买商贸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及其他用房,购房金额在30万元以上且在乌市有实际住所,符合入(立)户条件的,可申请减免1人的城市增容费。

  购房1年后上市交易减半征收费用

  房屋购置满1年后上市交易的,减半征收各项费用。鼓励居民改善居住条件而进行的小房换大房、旧房换新房;1年内换购住房的,视同房屋产权对换,只缴纳房屋差价增值部分契税。

  2006年12月31日前已购房改房上市交易的,暂不收取土地出让金。

  公积金贷款30年30万元

  健全住房置业担保体系,鼓励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贷款提供担保。

  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力度,简化审批手续、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费用、缩短时间、大力发展公积金委托贷款。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还贷期限,贷款期限可放宽至30年,贷款额度可放宽至30万元。

  新建筑节能标准达到50%以上

  提高住宅产业科技含量,推广节能省地型住宅,新建建筑节能保温标准达到50%以上。

  按土地基准价的3%缴契税

  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成交价格或乌鲁木齐市城市土地基准地价的3%缴纳土地契税。

  5000万元以上项目享受重点项目政策

  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或关系到城市建设重大发展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列入乌市年度重点建设项目,享受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的政策。

  土地出让金可分期缴纳

  坚持“城市北扩、东延、西进”的发展战略,在城市新区房产开发建设中,对开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企业,给予土地出让金和城市配套费部分返还的优惠,并可分期缴纳。:

  (责任编辑: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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