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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冬笋去贱卖 被抓获判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14:45 新民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刘宁记者俞剑)个体菜贩徐某伙同老乡袁某、洪某(均在逃),将他人存放在菜市场仓库里的16袋冬笋盗走,再廉价抛售。昨天,闸北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9个月。

  徐某系山东农民,在上海北郊副食品交易市场内从事贩菜生意。今年1月,徐和老乡袁、洪二人商量如何“搞钱”。洪提议将他人存放在仓库里的冬笋偷出去卖。1月29日,3人
撬开市场仓库挂锁,将他人存放在仓库内的几袋冬笋盗走,随后低价卖给菜贩,得款3700元后平分。几天后,徐某在回市场做生意时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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