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交管“挖坑” 司机告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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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1:34 三秦都市报 | |||||||||
司机驾驶车辆从西安市环城南路从东向西行驶,经过文昌门十字约200米处,被交警拦停并告知其“违规”而开具100元罚单。司机认为文昌门十字相关交通禁行标志矛盾且不明显,认为交管部门“是在给司机设套”,将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一大队(以下简称交管一大队)告到法院要求撤销对其的处理决定书,并要求交管部门赔礼道歉。11月3日,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起因 不服被罚100元 据司机谢某当庭说,2005年6月25日,他驾驶一辆小轿车,经过文昌门十字约200米处,被2名交警拦停,并被告知“违规”。谢某认为该地交通标志设置混乱,自己正是被正常位置所显示的行进信号所误导。” 9月9日,谢某将交管一大队起诉到碑林区法院,并提出了四项诉讼请求。要求撤销交管一大队编号为0001429008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对其进行的100元罚款;赔礼道歉;赔偿对其造成的间、直接损失费100元;由交管一大队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质疑 难道是有意“设套” 昨天早上在庭审中,谢某阐述了自己起诉的理由。谢某认为,这条路段从今年4月开始就改为限时通行,则这条路所对应的交通标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禁行标志的注解,应该使用的禁行标志是“机动车禁止驶入”标志,而绝不应是“禁止驶入”标志。另外,两个道路标志自相矛盾这不仅给行驶中的机动车驾驶员造成了错觉和麻烦,同样也给执法交警造成了矛盾。另外,文昌门十字以东25米处的“禁止直行”预告信号的设立,也不是很醒目。难道是交警在给司机设圈套? 答辩 交警执勤不存在“设套” 交管一大队认为,环城南路文昌门到南门这段路,交管一大队已于今年4月向社会公告,此路段改为限时通行,每日9:00-21:00内,由西向东单向行驶,但公交车除外。但真正开始对司机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也是在各媒体宣传后,5月才开始实施处罚的。交通信号均按国际规定设置,依法执勤不存在“设套”之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