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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队长贪污数万元赌资并接受贿赂1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1:51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 穆奕)昨天,丰台法院正式受理了一起民警贪污赌资案。丰台检察院以涉嫌贪污受贿罪提起公诉,指控丰台公安分局刑侦支队一责任区刑警队原队长花本立在抓赌后将收缴的数万元赌资据为己有,并收受说情人的贿赂1万元。

  检方指控,2002年12月29日,时任丰台分局刑事侦查支队一责任区刑警队长的花本立,带领本队民警到丰台区卢沟桥乡梅市口村查抄赌博人员,并收缴了赌博人员李某等人的
赌资5万余元人民币和2000美金。随后运用了隐瞒不上报的手段,将赃款截留据为己有。当天晚上,在花本立审查赌博人员时又收受了说情人田某的贿赂款1万元。

  此后,有人将举报信送到纪检部门,随后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介入调查。检方为了确保案件的顺利调查,将花本立羁押在其他区看守所。检察机关通过文检和调阅相关证据,证明花本立涉嫌犯罪。

  检察机关认为,花本立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并收受当事人贿赂,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和受贿罪。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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