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企业超期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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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4:17 山西日报 | |||||||||
本报讯10月30日,迎泽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对美特好超市迎宾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超市内太原中金贸易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经销的木耳、花椒、山楂片等商品,涉嫌超期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据介绍,绿色食品标志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符合食品A级标准的企业生产的商品颁发的授权使用证书,该证书一般有效期为一年。执法人员当即没收了超市里涉嫌侵权
(毛丹李兵)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