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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集体”职工有望入医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5:23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肖鸣镝)对大多数集体困难企业职工来说,看病是一件头疼事,因为所有的医疗费用都得自己承担。

  不过,这种状况有望很快改变。

  日前,在沈阳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
长崔学贵表示,在落实解决国有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明年将结合国家政策以及关于解决厂办集体有关遗留问题的意见,研究集体困难企业参加医保的问题。

  据悉,解决国有破产、困难企业参加医保所需的43199万元资金中,沈阳市、区两级财政共承担20425万元,企业及主管部门承担12517万元,医保基金缓缴8637万元,驻沈单位同级财政承担1620万元。目前,财政承担部分已到位,预计年底前国有破产企业、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可全部纳入医疗保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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