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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未成年人制造的命案高中生因吃醋聚众当街杀情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5:39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记者 刘冬梅 实习记者 丁瑶)10名青少年被指控犯有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当他们站在法庭上接受审讯时,少年的无知让他们还不懂得“畏惧”,但坐在旁听席上的他们的父母,却一脸悲伤和焦虑。连续两天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1号法庭不公开审理该起未成年人犯罪案。

  早恋引起争风吃醋

  10名被告人几乎全都是十六七岁的花季少年和少女,今年刚上高二,然而令人扼腕叹息的是,仅仅因为早恋,因为一个女孩争风吃醋,就使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

  被告人小刚是沈阳某演艺学校的一名高中生,今年年初,他结识了某医学院的女孩丁洋。相识不久,两个高中生就开始了懵懂的恋爱。但丁洋的同班同学,也就是被害人王立也喜欢上了丁洋,并且一直追求丁洋,常常给丁洋发短信示好。丁洋将此事向男朋友炫耀:“我们学校有个叫王立的男同学也喜欢我,他总来找我!”小刚一听非常生气,决定找人收拾不识趣的王立。

  小刚找到同校一位同学说:“你帮我找人出口气”。随后,他们找来一位在网吧认识的网友李鸣,李鸣也是高中生。

  当街数刀刺死被害人

  虽然几名被告人都没有过前科劣迹,但他们却非常莽撞,竟然不计后果地在大白天当街将王立刺死。

  2005年4月11日下午,李鸣和几名同学来到北行一旱冰场去找王立,结果扑了个空。他们没有因此罢手,4月14日16时许,几个人一起来到王立所在的位于皇姑区的某医学院门前,等待王立的出现。当日,王立和一名女同学吃完饭准备去网吧上网,就在他们准备过马路时,李鸣和小刚等几名人冲上来二话没说,举起事先准备好的尖刀,朝王立腿部和臀部连砍两刀。撕打中,李鸣一刀刺中王立的心脏。

  身受重伤试图逃开的王立没跑几步就倒在了血泊之中,他在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追赶王立的人见王立倒地,纷纷乘坐出租车逃离现场。经鉴定,王立仅体表伤就有14处,体内器官多处被刺伤。

  “40万买不回我儿子的命”

  11月1日,此案在沈阳中级法院不公开审理。第一被告李鸣被指控犯有故意杀人罪,其余被告人也因参与行凶,被指控犯有故意伤害罪。昨天,10名被告人站在法庭上时都深深地低垂着头。对于被指控的罪行,他们均供认不讳。

  被害人王立的父母显得非常憔悴,当庭提出40万元的索赔,但他们表示“多少钱也换不回我儿子的命”。10名被告人在最后陈述时都向死者家属表示了愧疚。

  (文中涉及的名字都是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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