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人员违规查车引发事故后逃离车祸现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6:0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信阳讯 罗山县东铺乡交管站副站长祝某等人滥用职权,在公路上违规查车并追车,追出一起车祸。在车祸现场,祝某等人见死不救,逃离现场。11月2日,祝明杰被罗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8月10日凌晨4时许,祝明杰与本单位工作人员伍某等4人在省道337东铺段违规查车,收取养路费、管理费。5时许,从罗山方向驶来一辆三轮摩托车,祝明杰等人示意该摩
接到举报后,罗山县检察院于案发当日便对祝某滥用职权一案进行侦查,并迅速起诉到法院。罗山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祝明杰身为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越权上路拦车查车并追车,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由于被告人祝明杰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且案发后祝所在的单位东铺乡交管站已与受害人家属王某达成赔偿协议(赔偿王某生活、医疗等费用11万元,已预先支付了6万元),妥善解决了善后问题,遂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首席记者 何正权 通讯员 汪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