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症男打官司 法院上门调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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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6:1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金法 实习记者 杜雯)离婚男身患绝症,无法到庭。昨日上午10时,金牛法院副院长亲自来到他的居住地,对这起财产分割案进行调解。 李新远与李秀华婚后生育了女儿小静。2001年,两人离婚,法院判决女儿李静由父亲监护,夫妻共有的3套住房,一套归李秀华,另外两套由李新远所有。父母离婚后,年仅13岁的女儿小静离家出走,至今音讯全无。更不幸的是,李新远后被检查出身患绝症晚期。小
经昨日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李新远的两套房屋中一套归属女儿小静,但李新远有使用权及收益权,收益的费用用于给李新远治病。 调解结束后,双方均表示满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