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南京公安派出所都将向群众报告工作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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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7:13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实习生陈娟记者徐涛通讯员沈宫轩) 省公安厅党委昨天决定,即日起,从公安厅长到普通民警都要定期向群众述职述廉,其中社区民警每半年就要向辖区群众报告一次工作。记者获悉,本月中旬起,我市公安派出所将向辖区群众报告工作。 省公安厅出台的这项制度被称之为“三个报告制度”,即省、市、县级公安机关和基层所队向人民群众报告工作,接受评议;省、市、县级公安机关和基层所队领导班子向民
根据这一制度要求,社区民警每半年要向辖区群众述职述廉一次,基层所队负责人直接向辖区群众报告工作。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省、市、县级公安机关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情况通报会等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报告上年度工作,内容包括公安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社会治安状况、重要政策法规、重大行政管理改革举措和便民利民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公安执法、队伍管理等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改和解决的情况等。 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作出全面、具体的报告,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取得实效。对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各级公安机关要明确整改措施,并及时作出反馈。 据了解,这一制度此前就在我市部分派出所试行,并且已在全市推广。本月中旬起,全市公安派出所都将开展向群众报告工作活动。目前,市公安局已出台具体的考评办法,述职民警将根据群众打分结果获得留任,或调离原社区,甚至被扣发奖金。 玄武公安分局锁金村派出所早在去年就要求民警向群众述职。述职会上,民警必须详细介绍社区安全防范、案件查办、服务群众、工作重点等方面实绩,与会人员根据其述职情况,结合群众反映情况以及民警的实际表现,进行无记名打分投票。 (编辑涵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