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土地使用期限仅5年 仙桃50余户居民诉开发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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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8:56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王维博 通讯员张青 实习生苏海涛)新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只有5年,购房合同中也未告知这一重要内容。昨日,仙桃市沔阳大道玉宇园小区的52户居民,为此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昨日,记者来到该小区。住户张先生称,去年3月份,他与仙桃市恒基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购买了一套9万余元的新商品房,并于当年底入住。今年6月份,他在领取房屋“
刚买的住房只能住5年?张先生多次和其他住户一起找开发商讨说法,无果。无奈之下,他们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开发商将土地使用权延期至70年并赔偿损失。 据介绍,该小区有3栋居民楼,共约70户。许多居民是在2003年至2004年间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合同上均未注明土地使用年限。 经多方查询,记者与该公司一位姓殷的负责人取得联系,该负责人在了解记者来意后,拒绝透露任何细节。 昨日上午,该案在仙桃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未当庭宣判,审理工作目前仍在进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