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拖欠民工工资停招投标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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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9:23 检察日报 | |||||||||
新华社长春11月3日电 因在承建工程中拖欠民工工资,中国建筑集团公司六局被暂时取消在吉林省长春市参与任何工程项目投标活动资格,待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解决后,才能恢复工程项目投标活动。 近日记者从长春市劳动部门了解到,长春市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施以“猛药”,对拖欠、克扣工资严重的企业将暂停其招投标资格。
从今年11月份至明年1月份,长春市将集中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据长春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介绍,此次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重点针对使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建筑业、市政工程、餐饮服务、服装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长春市劳动监察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工资的用人单位,将严格责令其为农民工补发工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