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为讨欠款2000块 却被骗走9000元 替人“要账”者因诈骗罪被判刑并处罚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9:35 锦州日报

  为了讨回别人欠己的2000元钱,便有病乱投医,轻信他人,委托对方去索要,结果钱没要回,却又被骗走了9000多元。太和区一居民刘某就遭遇了这种既生气又窝火的烦心事,当然,想借此发点小财,骗刘某点钱花的犯罪嫌疑人李某也没有好下场,他因诈骗罪被太和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05年5月,刘某与在锦州市凌南新区果树农场附近村庄干土地活的李某相识
。两人聊天时,刘某谈及同村的王某曾欠他2000元钱,三番五次讨要却迟迟不还。此话引起李某的兴趣,他想借此发点小财,骗刘某点钱花。第二天,二人又见面时,李某称他在法院认识人,可以帮刘某要回欠款,刘某自是感激不尽。

  过了几天,李某以办事需要钱,并以因帮助刘某要钱时自己和同去的朋友被对方扎伤为由,先后单独或伙同他人数次向刘某索要钱款。到2005年6月14日,仅一个半月的时间,李某共从刘某手中骗走9100元,他把骗来的钱和朋友一起均在歌厅、饭店挥霍。

  眼看自己钱没要回,反而又赔去了9000余元,刘某才知上当受骗,随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6月15日,李某被抓获,9月22日,太和区检察院依法向太和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帮助他人要账为借口,骗取他人信任,索要钱财,故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