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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大鸟”交给谁?》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9:51 宁夏日报

  本报讯(记者 王红芳)本报前天报道了青铜峡市邵刚镇邵北村5队农民朱邦国,想为10多天前飞落的一只“大鸟”找个家的消息后,立即引起读者关注。昨日,记者从吴忠市园林局获悉,该鸟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鹭,不幸的是这只苍鹭已于昨天死亡。

  吴忠市园林局林政科干部周学军告诉记者,从报道内容和照片可以确定,朱邦国家的“大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鹭,也叫灰鹭,属于夏候鸟,居留时间为4月至11月底,
主要栖息于银川平原地区的湖泊、水库、沼泽、草甸地区,以鱼、虾、螺、蟹、青蛙、蝗虫为食。苍鹭“性机警不易接近,多集群活动”。由此可见,朱邦国家因条件所限,给苍鹭吃鸡饲料和玉米面等对苍鹭恢复体力没多大帮助。周学军说,他们准备通知青铜峡园林局林政科将苍鹭放归青铜峡鸟岛或青铜峡树新林场湿地,让鸟儿回归自然。

  但昨晚,朱邦国打来电话伤感地告诉记者:“鸟儿已经死了,养了多日,太可惜了!”朱邦国说,近几天,这只鸟儿不好好吃东西,11月1日中午,他侄子提来一斤多小鱼喂鸟儿,可晚上鸟儿就死了,要是早有人将鸟儿带走,或许这事不会发生。

  编后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落在农民家中,朴实的农民不懂多少养鸟知识,也不知将受伤的鸟儿送往何处,最终鸟儿死亡。现在很多城市都有野生鸟类救助站,拥有“候鸟天堂”之称的青铜峡鸟岛,不妨也设立个鸟类救助站,对受到伤害的鸟类进行及时救护,为鸟类的安全迁徙、繁衍生息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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