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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细述执行过程:有力行动促成罗燕芬还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10:13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 (本报记者)见报后,记者到广州中院执行局采访,执行法官向记者介绍了该案件的执行情况。

  执行法官告诉记者,罗燕芬于今年5月30日委托律师到法院申报财产,当时申报了罗燕芬名下的广州市芳村花地大道喜鹊路275号2907、2908室两处房产。同时申请人洪钜波也向法院提供了其认为是被执行人罗燕芬财产的另两处房产线索。

  法院于6月5日对洪钜波提供的两处房产线索进行核查,发现房产另有所属。但法院随后发现了谭钜明分别在芳村花蕾路和新隆沙西街的两套房,于是进行了查封。8月1日,法院还查封了罗燕芬的白云小车和谭钜明的丰田车。至于罗燕芬夫妇的存款,执行法官查了半个月,只查到五千余元。

  8月25日,法院于是通过摇珠方式委托广东物价认证中心对法院查封的四套房和两部车进行评估。评估报告出来后,申请人洪钜波表示,将继续商谈和解,为节省拍卖费用和快速见效,不用法院强制拍卖了。

  与此同时,新快报记者向法院举报了罗燕芬是花城茶香居真正老板娘的有关证据,执行法官于10月21日对两记者进行询问笔录,进一步收集证据。10月25日,法院作出对罗燕芬实施拘留决定。

  10月26日,法院向被执行人出示了记者收集到的证据,罗燕芬否认自己是老板娘。同日,当事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故未对罗燕芬实施拘留。

  10月27日,双方因对和解协议第1条有不同理解,又产生分歧。

  11月2日,执行法官和法警一行5人前往花城茶香居调查,其3名股东都不在场,总经理郑小芳表示罗燕芬不是股东,也不是老板娘。

  同日,在法院的压力下,被执行人与申请人双方正式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现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现金15万元,并约定被执行人的3套房由法院直接过户给申请人,还有3万元由被执行人1年内支付给申请人。申请人对执行结果表示满意。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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