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新公司法为“一人公司”辟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10:28 江南晚报

  本报讯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法。昨日专业人士告诉,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将给无锡民营经济发展带来诸多利好条件。尤其是“一人公司”写入法律,将使长久以来手持资本的观望者,放下包袱“下海”。这部分中小额资本的投入,将成为无锡民营经济的新增长点。

  新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
万元。从市中小企业局统计数据看,在民营资本投入中,10万元至30万元的单体投入最少,这部分资本所有者不甘于当个体工商户,但又不能成立公司单独经营。一家私企营销部门负责人透露,在市场上摸爬滚打了十几年,发现了感兴趣的投资方向,也有了些积蓄,但并不想与人合伙,因此陷入两难。

  “一人公司”的有关规定,恰恰满足了他们的愿望,给他们自立门户开辟了道路。

  新规定同时也为民企当家人解“后顾之忧”。私企中常有这样的矛盾,夫妻俩共同注册,但离婚时,一方称当初起家时的投资、日常经营都由自己操作,但时过境迁,无法证明公司大多数财产为一方婚前所有,为此发生诉讼。崇安工商分局注册科工作人员介绍说,以往“夫妻档”、“父子档”、“兄弟档”的公司常出现家族矛盾,相互之间的产权关系比较混乱,既不便于管理,也阻碍了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一人公司”的有关规定,给民营企业家提供了一条现成的、突破中国传统家族式经营的道路牞明确了公司财产归注册人一人在经营时所有,和家庭财产无关,使他们能专心于企业发展。

  (沛青)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