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家超市玩障眼法“标低售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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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13:03 乌鲁木齐晚报 | |||||||||
(新疆都市报记者 张军强2005-11-04) 标价2.50元的牙膏卖2.90元、11.50元的乌鸡卖16.50元 都市热线5858110消息 11月3日,是位于乌市河南路爱家超市劝业店开业的第三天,就在消费者满心欢喜地来到该店欲购买一些特价商品时,却发现超市里的部分商品实际
11月2日,读者赵女士致电本报称她在爱家超市劝业店购买的牙膏存在“价格问题”,该超市标价签上“高露洁VC爽牙膏(90克)”标价为2.50元,可她拿着牙膏来到收银台准备付钱时,电脑打出来的小票上却显示该牙膏价格为2.90元,她提出质疑后,收银台工作人员为其退还了0.40元。相差金额不是很大,但却让人难以接受,有种被欺骗的感觉。 11月3日13时左右,记者来到该超市购买“高露洁VC爽牙膏(90克)”时了解到,收银台电脑打出的小票上已由此前的2.90元改成了2.50元。 就在记者疑惑时,一位消费者又遇到了“价格问题”正在和收银台工作人员理论:“明明售货员说11.50元的乌鸡,怎么小票打出来却是16.50元?这不是骗人吗?”气愤之下,她要求超市方为其退货。为证实此事,记者自己“购买”了一只这种乌鸡,经收银台电脑打出的小票确认,该种乌鸡的价格的确存在“标低售高”问题。 对于该问题,超市负责收银方面的领班李女士对记者所言提出了质疑,当记者带上她拿着小票再次来到乌鸡销售柜台进行证实时,营业员说:“没错,这种乌鸡的价格就是11.50元。”然而面对小票上打出来16.50元的价格,李女士也表示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等了两个多小时,超市主管仍未出现,记者离开前询问出现以上“价格问题”的原因,负责收银的领班李女士说可能系超市方贴错了价格标签,但她们对发现的问题都及时做了改正。 : (责任编辑:高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