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甲醛严重超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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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15:25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李鸿光记者郭剑烽)外地来沪的陈小姐和梁小姐承租他人新装修的房屋,但入住后感到人体不适,经检测室内空气中甲醛严重超标,即退租要求返还3个月的租金1.65万元及检测费2200元。日前,静安区法院判决支持了该诉请。 今年5月31日,陈小姐和梁小姐承租了陶先生新购置的西苏州路某号一处商品房,两人先支付3个月租金1.65万元及保证金1.1万元。入住后,陈小姐和梁小姐即感到头昏心慌不
法院认为,陶先生提供的租赁房屋不能满足基本居住条件,其出租行为构成违约,遂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