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创新制度保证行政执法中的人性关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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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17:0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重庆11月4日消息(记者吴新伟) 重庆市对执法时动辄就掀篓篓砸摊摊、拳打脚踢或是随意没收人家东西、乱罚款等野蛮执法行为说不。昨日下午,又一项创新制度《坚持以人 为本创新和规范行政执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专家论证。专家们提出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同时,还应突出行政执法的服务,切实改变一些部门的衙门作风。 据介绍,重庆市行政执法目前存在执法职能不集中、重权利轻义务重处罚轻教育、
该《决定》(征求意见稿)提出,对违法程度显著轻微并及时纠正的当事人以法制教育为主,不予行政处罚。确需给予处罚的,主要给予警告,原则上不罚款或没收财物。 该《决定》(征求意见稿)规定,作出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告知当事人的听证权利,并根据要求组织听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