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车后向停车场索赔 市民:泊车费“看保合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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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1:57 青岛新闻网 | |||||||||
早报讯“停车场可以收取少量保险费,出现丢车事件时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昨日,市民王先生拨打早报热线82881515发表自己的看法。前日,早报刊发《丢车市民向停车场索赔4万元》的报道后,许多市民拨打早报热线发表自己的意见。 市民王先生表示,他到上海等城市出差时发现,那里的停车场收费普遍较高,有的高达每小时10多元。“虽然价格高,但人家的管理也是非常到位。”王先生说,这些停车场
记者将市民建议反映给市泊车公司后,该公司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表示,由于物价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太低,他们根本无法承担既看车又负责赔付的费用。不过,按理说,如果顾客的车出现损失,停车场要负一定责任。据了解,泊车公司目前已在市北区部分停车场试行“看保合一”的方式,泊车公司给每辆停泊车辆投入保险,出现意外时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赵健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