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准考证被盗向医院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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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2:35 新京报 | |||||||||
索赔5800元,昌平医院表示他人盗窃与医院无关 本报讯(记者 吕佳瑜 通讯员 崔亮)自考前一天,谢女士在昌平区医院住院治疗时,准考证等物品失窃。由于来不及补办相关证件,谢女士不得不来年再考。为此,谢女士将昌平区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延误考试的损失等总计5800余元。
据谢女士介绍,2003年10月16日晚10时35分,她在昌平区医院急诊住院病房住院治疗。上洗手间回来后,发现放在病房的蓝色挎包不翼而飞,挎包内有现金、准考证和当期准考单等物。 谢女士认为,自己的损失虽是由他人盗窃行为造成,但昌平区医院在管理上存在问题,监控不到位。由于昌平医院的疏忽,导致盗窃事件的发生,进而导致自己提前出院造成伤口感染。 昌平医院表示,谢女士的所有损失是由于他人盗窃所致,与医院无关,医院的设施符合公安与消防的要求。并称,住院期间,谢女士曾违反规定私自离院。前日此案未当庭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