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原重庆宣传部副部长张小川领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7:4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记者杨登峰 通讯员张娅)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原重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小川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案终审宣判,维持西安市中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判处张小川有期徒刑17年,没收财产5万元的判决。

  经陕西省高院审理查明,原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张小川受贿事实清楚,予以确认。故
此,对张小川上诉理由不予支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