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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一个体户被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8:01 扬子晚报

  本报讯为帮女友家推销卖剩的劣质螃蟹,南京高淳一个体业主陈某竟纠集多名社会闲散青年强迫他人收购。从9月23日至27日,他们共强迫8户业主收购螃蟹近300斤,交易额11000余元。近日,高淳检察院以涉嫌强迫交易罪批准逮捕陈某等6人。

  今年9月23日晚,陈某得知女友家养的螃蟹还有许多卖不出去,便让女友将好卖的拣出来,剩下的劣质蟹他来处理。当晚11:30,陈某租车将舒某、魏某等6人接到水产批发市
场大门口,将40多斤劣质蟹交给他们,安排他们到市场内强行出售,并要求以高出市场价1至2元售出。舒某一行6人拎了20多斤螃蟹到了一家收购点,直接将螃蟹倒进桶里,要求店主买下。店主见全是软腿公蟹,不愿收购,6人见状便上前围着他,店主无奈只得收下。6人又进一步提出,在当日市场价基础上,每斤按5元加价。店主考虑到正值螃蟹收购旺季,为不影响更大生意,只好付了1200元。此后,他们共作案8次,27日凌晨他们第8次作案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据交代,他们之所以甘愿为陈某唆使,是因为他们有一次打架伤人后,是陈某出面为他们赔偿了对方一辆摩托车,替他们解了难。(晓头桂蓝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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