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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所长收黑车保护费被查处 纵容非法营运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8:25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张国栋) 深圳宝安区福永镇“黑面的”须交保护费,交了钱就能把被扣的车取出来,这一黑幕的背后是福永交通管理所所长陈某。深圳市检察院官方网站昨日披露,陈某涉嫌滥用职权已被宝安区检察院查处。

  深圳一媒体此前披露,福永镇“黑面的”存在许多不正常现象,有人向福永“黑面的”司机收取“保护费”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保护费”价格从3000元到1200元不等。交了
钱在福永开“黑面的”,营运就不会被查处,即使被扣,也可通过中间人“捞”出来。

  这一黑幕曝光后引起深圳市政府的高度关注。去年11月,主管副市长张思平专门就此事作出批示,要求宝安区政府就该报道披露的福永非法营运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深入调查此事内幕情况,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限期将整治及调查处理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宝安区交通局也介入作深入调查。

  宝安区检察院昨日发布的信息中称,区检察院对此展开了初查,办案人员掌握了犯罪嫌疑人陈某徇私舞弊,照顾其亲戚、战友关系,越权大量处理“黑面的”非法营运的违章处罚事实。

  经查,陈某在担任宝安区交通局福永交通管理所所长期间,严重违反行政处罚法以及交通部、市、区交通局的规定和授权处理,在三年多的任职期间里,超越职权,对违章车辆随意减轻或免除处罚,共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两百多万元,数额特别巨大,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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