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员工隐性伤害买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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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9:20 南京报业网 | |||||||||
□实习记者曾亚莉 【金陵晚报法援热线13073491827报道】2004年12月4日,童先生像往常一样在车上指挥装卸钢管。悲剧瞬间发生,吊车晃了一下,一吨多重的钢管砸了下来。童先生本能地跳下货车,结果右手还是被当场砸断,剧疼让他忽视了左手撑地带来的麻木感。单位爽快地为童先生受伤的右手买了单。但事隔大半年后,童先生发现自己的左手连拎桶水的劲都没有。
10月份,鼓楼医院对他的左手做了肌电图检查,发现其中的神经系统已经坏死,需要动手术。 医生断定,童先生左手受伤,是由去年事故中的本能撑地引起的。有了医生的诊断书后,童先生理直气壮地找到单位,要求支付医疗费。可单位却认为他当时受伤的是右手,而且单位已经与他解除合同,不应该再付赔偿。 江苏天之权律师事务所的卜涛律师认为,虽然法律规定了要求工伤认定以及索要赔偿的时效,但一年前童先生并不知道自己的左手受伤。只要童先生有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证明他的左手受伤是由当时的事故引起的,哪怕他已经不是单位职工,单位也应该按相关规定给予赔偿。 (编辑五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