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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拿人女方拿钱 两豪门280万法庭争孙案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9:47 龙虎网

  【龙虎网讯】备受关注的两豪门280万法庭争孙一案,昨天上午有了一审判决。法庭里,对于男方拿人、女方拿钱的结果,当事双方反应比较平静。

  【事由回顾】

  1982年出生的张毅与1983年出生的黄薇本是同学,相恋后一起出国,2003年底生下
一子贝贝。由于张毅不到法定婚龄,两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后因情变,两家人为贝贝的抚养权争执不下。2004年9月25日,双方在派出所的调解下签下一纸协议:由张家前后共给付黄家280万元,贝贝由张家抚养,黄家享有探视权。但张毅的父亲张宏伟认为,自己当时受到了派出所和黄家人的双重胁迫,违心地签下上述协议,属无效协议,要求黄家人返还280万。在贝贝的抚养权问题上,双方向法庭提供了照片、短信、录音、电子邮件等一系列证据,用以证明自己有抚养小孩的有利条件和对方抚养小孩的不利条件。黄家人还曾表示,要返还张家后一次补充赠与的162万,以此表明抚养贝贝的决心和诚意。继前三次法庭大战后,昨天终于有了说法。

  【法庭判决】

  浦口区法院表示,一系列的案件纠纷都围绕2004年9月25日签订的那份协议而起,也应该由此协议而解。法庭在调查阶段了解到,派出所在主持调解过程中,由双方律师参与,在协议书正式定稿前,均对协议内容进行了逐字逐句的推敲,多位被调查人一致称张宏伟在签字时,没有受到任何方面的胁迫。其次,从张宏伟配合其子事后在协议书上签字、主动履行162万的付款义务、要求黄薇在我国驻美领事馆外交官见证下签名等言行看,不仅说明了张宏伟认可该协议书有效,而且是积极促成该协议书的生效。据此,法院认为,该协议书是在双方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的基础上签订的,又无必须撤销的法定情形存在,应为合法有效。通俗一点说,就是280万归黄家所有。

  基于法庭认可了当初的这份协议,贝贝的抚养权问题也就很明了了。至于黄家人曾提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2周岁以下婴儿随母生活的观点,法庭认为,贝贝出生后黄薇对其母乳喂养仅1个多月的时间,不久又出国留学,并没有直接行使抚养权。

  【庭外直击】

  一审宣判刚刚结束,被告席上黄薇的母亲叶红美就忍不住地掉下了泪水。究竟是女方280万卖孩子,还是男方280万强买孩子,双方庭外各有说法。哭红了鼻子的叶红美对记者说:“这个结果不是我想要的,如果去年9月25日那天,我顶住压力不屈服,不作为女儿的代言人去签那份协议,那么就不会(哽咽)……我一直在自责和内疚,对不起我女儿,我是罪魁祸首!”同时,她还含糊地表示,为什么女儿一定要这个孩子,其实是有隐衷的,她或许以后会把内情说出。此外,她还长舒了一口气说道,1年多来,对方说自己家卖孩子,自己一直是投诉无门,只有顶着压力,现在感谢浦口区法院还了自己一个清白。对于昨天的判决结果,她称,是上诉还是另案起诉变更抚养权,还得跟律师协商后再定。黄薇则简短地说:“这个结果我不能接受!我不能没有孩子!”

  昨天,张宏伟父子并没有出现在原告席,一切手续由律师代理。张家的律师解释,张宏伟正在外谈一个合作的项目,赶不回来。律师强调:“在张家人心目中,孩子是第一位的!”当被追问如何让黄家人行使探视权时,该律师称,张宏伟是成功的企业家,一定会遵纪守法的,况且张本人从来没反对过黄薇探视孩子。

  【法官寄语】

  组成本案合议庭的王芹、朱模宝、陈飙三位法官,在审判结束后,对子女的抚养问题都提出了一些看法。他们认为,张毅、黄薇,两个正在念书的学生,都尚未成熟,未到法定婚龄同居生子,为之后两家人之间的一系列矛盾埋下了隐患,他们的教训值得父母子女们警醒!(文中人名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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