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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家长被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10:29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昕)22岁的宁某看到报纸上的寻人启事后,谎称刘先生丢失的6岁孩子在自己手中,并要求刘先生给自己8000元。昨天,宁某在法庭上表示认罪,并诚恳地向刘先生表示了道歉。

  今年7月,刘先生6岁的儿子不小心走失,他随即在西安一家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寻人启事”,并留下了自己的两部电话号码。7月21日,西安市某高校的在校大学生宁某看到了
这则“寻人启事”,他于是想借此敲诈一笔钱财。宁某数次拨打刘先生两位家属的电话,称孩子在自己手上,让刘先生给他准备8000元,打到自己留下的银行账户里来换回儿子。刘先生觉得事情蹊跷,后向公安机关报案。7月31日,公安机关将宁某抓获,碑林区人民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宁某提起了公诉。

  昨天上午,碑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22岁的宁某看上去满脸稚气。他当庭表示认罪。据他说,自己家里的经济条件不好,父母都是农民,一时动了邪念才犯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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