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女被车撞伤 五个月无钱手术 固定钢丝留体内 本报首席记者 安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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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12:35 生活报 | |||||||||
本报讯木兰来哈打工的林某,五个月前被一辆汽车撞伤,由于没钱继续治疗,固定锁骨的钢丝至今还留在体内。 11月4日,记者来到哈市动力区朝阳乡金星村,在一间简陋的平房内见到了仍卧病在床的林某。据林某的丈夫任某介绍,他和妻子都是木兰人,今年4月份到哈市打工,以站大岗干零活为生,现在住的平房是租来的,他们已经欠两三个月房租了。6月5日一早,他和妻
6月14日,哈市平房交警大队下达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马某负事故完全责任。 11月4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马某,据其介绍,他是平房区城市管理局市容市政管理所的工作人员,事故发生后,他们采取了积极措施,将伤者及时送到了医院救治,先后支付了2万余元治疗费用。林某出院后,家属曾提出过一次性和解,但对方提出的数目太高,他们无法接受。目前,他正在等有关部门依法认定赔偿数额,支付赔偿金。 (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