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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女被车撞伤 五个月无钱手术 固定钢丝留体内 本报首席记者 安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12:35 生活报

  本报讯木兰来哈打工的林某,五个月前被一辆汽车撞伤,由于没钱继续治疗,固定锁骨的钢丝至今还留在体内。

  11月4日,记者来到哈市动力区朝阳乡金星村,在一间简陋的平房内见到了仍卧病在床的林某。据林某的丈夫任某介绍,他和妻子都是木兰人,今年4月份到哈市打工,以站大岗干零活为生,现在住的平房是租来的,他们已经欠两三个月房租了。6月5日一早,他和妻
子被一家公司雇用到开发区种草坪,中午回家吃完饭后,妻子在过黑大公路时,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在地,满脸是血。撞人的驾驶员马某报警后,众人把其妻林某抬到另一辆车上,送往242医院救治。经医生检查,林某右肩锁关节脱位,右侧多根肋骨骨折,头面部皮肤裂伤。6月10日,由于林某出现呼吸困难,该院呼吸内科会诊后,建议转院治疗。当日,林某被转到医大二院继续治疗。7月2日,由于马某和其所在单位给的2万多元钱已经花完,林某出院回家。按医嘱,林某体内的钢丝在三个月后应当手术取出,可由于家里没钱,固定锁骨的钢丝至今还留在林某体内。

  6月14日,哈市平房交警大队下达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马某负事故完全责任。

  11月4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马某,据其介绍,他是平房区城市管理局市容市政管理所的工作人员,事故发生后,他们采取了积极措施,将伤者及时送到了医院救治,先后支付了2万余元治疗费用。林某出院后,家属曾提出过一次性和解,但对方提出的数目太高,他们无法接受。目前,他正在等有关部门依法认定赔偿数额,支付赔偿金。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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