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用户偷用暖气水 物业公司竟谎称水中加剧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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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12:55 新华网 | |||||||||
新华网长春11月4日专电(任飞霖)“暖气水中加入了剧毒药液!”吉林省松原市府宁小区物业公司近日发出的紧急通知,让信以为真的居民们吓了一跳。 11月2日,记者来到府宁小区。居民付先生称,10月31日他们小区发了一份紧急通知:“为保证供热温度,防止供热用水流失,已在供热用水里加入了剧毒药液,如使用供热水中毒后果自负……”
消息一出,许多居民都倍感不安。“我家卧室暖气片漏过水,如果再漏,这暖气水要是碰到手上、脸上,不就毁容了吗?”居民于大娘特别担心。 小区居民们说,他们多次到物业询问暖气水到底加了什么有毒药液,物业却始终不肯说。 在府宁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锅炉供暖的梁先生告诉记者,实际上暖气水里只加了对人体无危害的臭味剂,下发紧急通知就是为了吓唬居民,让他们不要偷用暖气水。 在这件事上,物业也有苦衷。据梁先生讲,这个小区共有400多户居民,每年一到供暖期就有很多居民偷放暖气水,不仅影响供热,还给物业增加了煤、电、人工和机械等大笔费用。 松原市供热公司张厚军经理称,为防止居民私用供热水,大多数物业公司都加臭味剂,虽然臭气难闻,但对人体并无危害。按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允许向暖气水里加剧毒药液。 吉林信维律师事务所周律师表示,物业公司这种虚假通知给居民带来过度紧张,从而引发居民恐慌和不必要的担心,如果造成一定不良后果,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据了解,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