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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掉出窗外失足摔死谁之过 等待公安机关鉴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13:11 龙虎网

  【龙虎网讯】11月1日,位于玄武门前古南都明基酒店2楼的信泰证券公司发生了一起惨案,一名前来炒股的老人从该公司2楼营业厅窗口摔下,不治身亡。事发后,死者家属虽然悲痛万分,但是就事故的责任归属问题却与当事方起了争执。

  昨天下午,知情人向记者爆料称,11月1日,一个常来信泰证券公司炒股的老人,在等股市行情的间隙,把鞋垫放到了该证券公司营业厅外面的空调外机上晾晒。不想,一阵风
来,把鞋垫刮到了空调外机护板上。老人随即拉开窗户,下到了用于支撑空调的一个貌似阳台的护板上去捡鞋垫。不料,由于护板太薄,老人当即轰地一声摔了下去,后不治身亡。

  接到电话后,记者于昨天下午4时许赶到了出事地点。可能是下雨的缘故,酒店周围冷冷清清。记者看到,可能是出于美观的考虑,古南都明基酒店的空调外机全部被一些绿色的护栏围着,从外面看起来似乎真的像个阳台。

  信泰证券公司位于该酒店的2楼,该公司办公室夏主任告诉记者,事发时他也在现场,老人是自己爬窗户出去时掉下楼的。事发的第一时间,公司便拨打了120,并派人一直跟到了医院。老人死亡后,公司也已经与死者家属进行了多次沟通,并且还会进一步接触。关于责任问题,夏主任表示,信泰证券今年8月份才租下酒店的2楼做营业厅,办公房全部是酒店装修的,当初也并没有就空调护栏的问题有过特殊的说明。事情既然发生了,责任的归属公司不方便表示,只能等待公安机关的鉴定。但是,公司的态度是积极的,希望能找到一个双方都满意的方式告慰死者。

  随后,记者联系古南都明基酒店,但是该酒店总台值班小姐听说记者为了这件事来后表示并不知情,并且喊来了另一位男子。该男子则告诉记者,这件事发生在证券公司,并不是酒店的事情。当记者表示要找酒店相关的领导时,该男子表示领导全部下班了。

  ■律师点评

  对于此事的责任归属,江苏鸣啸律师事务所陈爱东律师表示,我国《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根据这个规定,本案中,该建筑物的所有人和使用人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所有人在明知建筑物有可能致人损害的前提下,并没有尽到一定的提醒义务,比如立个警示牌等;而使用人也同样未做到。但是如果使用者或所有者有证据证明自己尽到了相关管理的义务则可以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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