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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青年敲诈他人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13:59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 乐清有两个心术不正的男女青年,利用电脑合成照片和手机偷拍下的亲密合影敲诈当事人,结果把自己送上法庭。

  乐清人金某在该市白石电管所上班,负责所里的电脑软件维护。今年7月23日,他在自己办公室里,利用电脑合成,制作了两张该所一位负责人与一位女人拥抱的照片,再将这个文档通过局域网发送到这位负责人的电脑桌面上。以此要挟这位负责人把5万元存入
银行,并需提供银行卡账户及密码。

  3天后,他见对方没有什么动静,便先后发出七封恐吓信。后来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金某敲诈未遂。日前,乐清市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金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无独有偶,该市一女子刘某得知同村的廖某与他人有亲密关系后,利用手机拍下两人照片,多次以手机短信方式相要挟,向廖某索要5000元,并威胁如若不从,将其关系公布于众。今年8月8日晚,刘某再一次发手机短信给廖某,要求廖某将钱包好,放到该市一公共厕所内的垃圾桶里。次日中午,当她去拿钱时被警方抓获。刘某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零6个月。贤群金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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