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两龄童当合作社股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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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04:06 山西日报 | |||||||||
![]() ![]() 父子俩展示刚领到的股权证书 11月3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门街道荷花村只有两周岁的戴翰博与父亲戴永华展示刚领到的股权证书,他们正式成为荷花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首批股东,戴翰博拥有40.33股,戴永华拥有100股。据了解,荷花村是温州鹿城区首批集体资产改制村之一,为保障“村民改居民”后农民的生活,该村组建了股份经济合作社,将村集体资产以股份形式分给村民个人,村民按股份进行分红。村民所拥有的股份按照人口、土地和劳力等因素确定。
新华社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