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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胸失败还得乳腺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08:39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周女士隆胸手术后不理想,充填物被取出。此后周女士被诊断出双乳乳腺病,于是将隆胸医院告上法院。鉴于医疗事故鉴定认为周女士的乳腺病与隆乳手术无直接因果关系,日前黄浦法院驳回了她的诉请。

  周女士诉称,2002年12月她到该医院花1.7万元做了隆胸手术。术后,她感到左右乳房不对称,且乳房时有分泌物流出,手术医生也承认了这一事实。年底,手术医生为她再次
手术,但手术仍不理想,结果充填物被取出。自她出院后,感到左乳手术部位有压迫感等不良症状。去年10月,她被查出患了双乳乳腺病,左乳还有假体残留。随后,她在其他医院做了第3次手术,取出残留假体。周女士认为,因医院的手术不当,造成她双乳患上乳腺病,要求判令医院赔偿手术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6.1万余元。

  医院辩称,周女士因患小乳症在2002年12月5日入住医院。次日,医院为周女士实施腋窝切口隆乳术。此后,周女士以其系瞒着丈夫做隆胸术,现也不愿让丈夫知道为由,坚决医院要求为其取出假体。医院特与周女士签了一份协议,言明术后周女士不再与医院有任何异议。医院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无任何过错,周女士所患乳腺病与医院手术无关。

  法院委托黄浦医学会作医疗事故鉴定。鉴定书分析意见认为,周女士的乳腺病与隆乳手术无直接因果关系,医院的诊疗过程符合医疗操作规范,不构成医疗事故。法院据此驳回了周女士的诉请。

  □顾建国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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