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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暖气水至少罚一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09:17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11月5日讯(记者任金梅)在本市往年供暖过程中,供热企业都发现有用户利用暖气上的“跑风”或加装水龙头放“热水”,用来洗菜、洗衣服或洗澡。专家提醒,添加化学药剂的供热循环水,不能民用。另外,按供热条例规定,盗水者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单位盗水将处以5000元至20000元的罚款。

  在以往供热过程中,本市经常发生居民或商家盗用供热系统内的循环水事件。一些
居民私自打开阀门,放热水洗衣、洗菜,甚至有一些洗车点私自加装水龙头大量放热水洗车。

  据介绍,失水后管线中会产生大量气体,阻碍热水进入管线,此时工作人员就要立即加水,以维护设备,保证供暖。每次加水后的重新加温过程,都造成很大的资源浪费,使供暖成本大大提高,还会影响供热质量。

  据市热电集团供热服务部白部长介绍,目前,供暖企业都对供热系统循环水进行了化学处理,供暖锅炉及暖气里的水不是普通的自来水,而是经过化学处理的软化水。也就是说,暖气水中添加了除垢、除氧类化学药剂,还含有防腐剂,如火碱、栲胶、磷酸钠等,这一举措已成为供热单位延长供热设施使用寿命、提高热传输效率的通用做法。供热循环水化学处理的药剂虽属于环保型,对环境及地下水不构成污染,但对人体、衣物、家具、油漆、汽车漆面等损害严重,能缩短物品使用寿命。

  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规定,擅自排放或取用供热管网蒸汽和系统热水者,一经查处,由城市供热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以 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1000元罚款。

  同时,以下违法行为也将受到相同的处罚:擅自扩大用热范围,改变用热性质的;擅自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水阀,改动和增设散热器、供热管道的;擅自将用热设施与城市供热管网连接的;擅自恢复供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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