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种行为影响供热后果自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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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09:18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 11月 5日讯(记者任金梅)今天上午,市热电集团在市内设立了5个供热咨询点,回答市民提出的问题。同时,还提醒广大用户,因以下7种行为影响供热温度或引发供热事故的,相关责任将由用户自己承担。 这7种行为分别为:用户私改、遮盖暖气设施,影响散热或出现事故的;房屋保温效果较差,无法保证供热温度的;用户室内不达温,未要求供热单位维修测温的;非运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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