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十人群殴5人受伤 10名斗殴者被判有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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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0:51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去年9月4日凌晨,广州市芳村白鹅潭酒吧街六七十人群殴,造成5人受伤。日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定砍人的10名保安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他们3年到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带领员工报复的广州市金鹅银滩物业管理公司保安部经理雷红军获刑最重。 去年9月4日凌晨2时左右,芳村酒吧街保安在维持酒吧治安秩序时,与酒吧街致香居
荔湾区法院审理认为,雷红军、王蔚林等4人无视国家法律,在公众场所持械聚众斗殴,致2人重伤、3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该公司保安谭梅芳、江国生等6人在公共场所持械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由于本案被害人许某等是参与斗殴的另一方,对本案的发生也有一定的过错,对雷红军等被告人人一方可酌情从轻处罚。 最后,法院判决被告人6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法院还判决雷红军等4人共同赔偿给许某等4人医疗费、误工费等共约15万元,其中许某获赔约11.7万元。判决后,绝大多数被告都表示准备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