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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还我“血汗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0:5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35岁的甘肃民工刘广社,2001年8月25日在新疆喀什务工期间,因他人操作吊车碰触3.5万伏高压线,导致触电并失去双臂和右腿。法院判决多家责任单位赔偿刘广社共计28万余元。但4年过去了,还有约15万元没有赔付。

  在此期间,刘广社的妻子带着两个儿子离开了他,只有9岁的女儿与他相依为命。据刘广社反映,法院判赔的28万元,除去医疗费4万多元、诉讼费4万多元、律师费2万多元等
,他拿到手的只有3万元。为讨回这笔“血汗钱”,刘广社两次赴京上访。有关部门也曾指令新疆相关部门给予解决,但至今没有结果。本报记者丁国元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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