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部门:企业规定“同事不许结婚”违 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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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0:5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单位同事不允许结婚,已经结婚的必须有一人要辞职”。江苏省南京市新港开发区一家电子企业出台此项内部规定。该厂年轻员工本来就多,有些人谈了好几年恋爱,正筹备婚事,单位突然出台这样的规定,让他们陷入痛苦抉择。 在现实生活中,单位制定“同事之间不许结婚”一类的违法规定还有很多,比如有的单位与员工约定“3年内不许生孩子”。结婚生子乃个人行为,在符合法律前提下,完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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