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被摔骨折 公交公司被判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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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2:00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坐公交车出门串亲戚的孙某,没想到却在车内摔伤。为此孙某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索赔6000元。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近日判决支持了孙某的请求。 2005年3月,顺义农民孙某乘坐顺义某公交公司的公交车去串亲戚。当公交车开到村口时,由于路面不平车辆颠簸,孙某不慎在车内被摔伤。当时,公交车司机立即把他
顺义法院认为,这件事公交公司应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于是依法判决公交公司赔偿孙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2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