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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仍漏雨 开发商全额退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3:51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记者刘浏)昨日,省消委特别通报了一起房屋投诉的典型案例。2005年7月,攀枝花市弄弄坪消协分会接到消费者王某投诉,称其在2002年11月与开发商陈某签订了房屋销售合同后,购买了住房一套,价款100500元。

  王某于2003年5月入住,随后不久屋顶开始漏水,经与开发商陈某协商进行了两次维修,但在2004年5月和8月又发生了漏雨现象。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开
发商退还王某购房款100500元并赔偿王某装修费、误工费等3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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