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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家送小秋香时曾承诺不认亲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7:45 南京晨报

  飞来横祸痛失母亲,家境贫寒骨肉分离。昨天,晨报报道了《高淳哥哥南京找妹泪花流》一文后,这个感人的亲情故事立即引起读者们的关注,大家纷纷提供线索,兰职富又称,当年妹妹被抱养时,大人之间可能有约在先。

  小秋香在“南航”任教?

  昨天一大早,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作的张先生(化名)拨通84701110热线告诉记者,他的一个同事可能就是兰职富的妹妹。张先生说,他的这位女同事高某(化名)今年33岁左右,养父母一直住在这所学校,养父曾是学校的老师,今年近70岁了,养母原在校外一家企业任职,几年前已经过世。据张先生了解,高女士的养父母当年久婚未育,后来就抱养了一个刚满周岁的女孩,夫妻俩对这个女儿视如己出,好不容易将她养育成人,成家立业。高女士也在该校任教,有一个七八岁的男孩,家庭美满。高女士也知道自己是抱养的,但她跟养父感情很深,从不提寻亲的事。张先生认为,根据兰职富所讲的情况,高女士极有可能就是他要寻找的小秋香。

  兰职富否定“南航妹妹”

  记者随后与兰职富联系,正在家里等消息的兰家人都很兴奋,但细听详情后,兰职富称条件不符。兰职富的妹妹补充说,兰秋香当年被人抱养时,中间有个介绍人。上世纪八十年代,他在南京中央门派出所干公安,他们以前进城来找小妹,有时就会找到这位公安,得知秋香的养父母的年龄算到现在应该80岁左右了,他们都在那所学校里工作。

  记者进一步与张先生交流,得知高女士当年是从医院里被抱养的,兰职富最终否定了这位妹妹。他说小秋香当年是从派出所抱走的,这一点父亲一再叮嘱,他本人也有印象。

  抱养时有个不认亲约定

  既然抱养时有个中间介绍人,为什么兄妹不得相见呢?兰职富一家回忆起这一段,又抖出了一个小秘密。

  “那位介绍人好像姓……姓柳。”据兰职富回忆,这位姓柳的公安是他们的老乡,当时他在中央门派出所工作,后来又调动过几次,他们再找到他,他已经在另一个派出所了。柳公安为人很热情,但很守信用。他告诉兰职富兄妹,当年他回老家去,当地派出所所长委托他帮个忙,替兰家最小的女儿找个人家收养。柳公安回到南京后就张罗这事,正好他所负责的地段内有对中年夫妇结婚多年不生孩子,男的是学校的干部,女的是教师。这对夫妇正有抱养孩子的想法,听说后马上去乡下领养了小秋香。

  但柳公安每次只介绍这些情况,不愿透露秋香和其养父母的具体情况,他称自己是遵守约定。柳公安告诉兰家兄妹,当年领养小秋香时,孩子的养父母跟兰延民谈好的,以后不能反悔或认亲,否则他们就不领养。兰延民无奈,只好同意了,因为当时没有相关法律程序,他们就请当公安的柳老乡作证,达成了一个协议。

  父辈们的承诺,兰职富兄妹不是很清楚,但他们相信柳公安是个热情守信的人,他们曾经尝试过其他很多途径,每一次都没有结果,看来,兰家兄妹要认小妹,这位柳公安是位关键人物。晨报记者将随兰家兄妹一起去寻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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