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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成狗“天堂” 整治狗患南京该从何处下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7:52 龙虎网

  【龙虎网讯】宠物,已不再是个陌生而时髦的词语,尽管我们身边,从比例来看,养宠物的人群并不普遍,但宠物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是几乎多数人都会遇到的。近日来,本报连续接到很多市民的举报电话,称家附近的市民广场成了宠物狗玩耍的专用地块,而且也成了狗狗们的公共厕所。同时还有一些流浪狗经常在他们小区附近徘徊,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的安全隐患。记者昨天采访获悉,南京市公安局下周开始流浪狗治理工作,流浪狗将集中收容到城郊饲养场。宠物的管理也正在考验城市的管理能力。

  市民广场成狗的“天堂”

  在南京常府街“复城大厦”和“报业大楼”之间的空地上,每天下午2点开始一直到晚上天黑,俨然成了狗的天堂。而且,现在的趋势已经发展成为每天聚会的时间越来越早,狗的数量和品种越来越多。每天,狗的主人聚在一起兴致勃勃地聊起“狗经”。一旁的狗狗们也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般的耳鬓厮磨起来。兴奋的结果自然是屎尿一地,却不见主人清理、打扫。从此经过的市民一不留神就会踩着“地雷”。而狗主人对此不屑一顾:“自己不会看着走啊!”不仅仅是这里,但凡南京的公共绿地几乎都被狗狗一族“占领”了。此举招致不少市民的抱怨:南京的市民广场几乎都被小狗糟蹋了。

  家住丹凤新寓的朱小姐因为小时被狗咬过,因此一直对小狗有着惧怕心理。有时候,在马路上远远看见有狗过来,而主人又没有拴链子,吓得赶紧绕道,宁愿多走点路也不愿“恐怖事件”发生。朱小姐说,别人养不养狗我管不了,但养狗的人能否有点公德,多为他人想想,出来遛狗时能不能拴根链子?

  除了市民广场,很多人在家门口也被小狗不断地骚扰。家住汉中门附近的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家所在的泓发、泓邺两栋高层里不少市民都养了宠物,可他们却没有公德,步行楼梯道成了小狗的“公共厕所”,由于业主上班不愿把狗单独放在家里,白天就把狗放养在两栋楼之间或楼梯间里,碰上个胆小的心脏病都会给吓出来。他不怕狗的也担心冷不丁地让狗咬一口,要知道狂犬病的死亡率是100%呀。

  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条件的提高,很多市民通过饲养犬等宠物来丰富个人生活,增加个人的情趣,南京市养犬的市民也在不断增多。

  据警方不完全统计,2002年,南京有2万多条犬,目前大约有3万多条,并且还有增多的趋势。但经过公安机关登记注册的仅占三分之一左右,大量的犬没有登记注册,而每年只有几千条狗到畜牧兽医部门注射疫苗。扰邻的狗吠、宠物狗随地大小便、咬人伤人、犬主不按规定注射疫苗等等不规范的养犬行为给市民的生命安全、生活环境以及城市市容卫生、文明形象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以致小区“狗患”成灾。

  但是3万多只宠物犬中,注射过疫苗的还不到总数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说南京有2万多只宠物犬存在不安全因素,有可能携带狂犬病毒。

  被宠物咬伤当心狂犬病

  南京市第二医院是一家市级传染病医院,根据数据显示,每天都有被宠物咬伤的市民前来注射狂犬疫苗,最多的一天竟然有超过60人前来注射疫苗。就连该院的医生也不禁担忧起来:人们的自我防护意识太差了。宝贵的生命竟然毁在小狗的牙齿上。2002年,江苏省有上百人死于狂犬病,而且,这个数字正呈逐年上升趋势。

  黄先生在9岁时被狗咬过,当时只是注射过2针狂犬疫苗,按照规定,要注射5针才能起到免疫作用。有专业人士称,即使及时接种过狂犬疫苗也不能保证100%有效。于是,黄先生在34岁那年突发狂犬病,撇下6岁的儿子撒手人寰。

  无独有偶,南京一位29岁的男青年丁先生在单位门前因为踢了一只流浪狗遭到狗咬,丁先生忽视了狂犬的危害,自行用碘酒给伤口消毒了事。三个月后狂犬病发作,高烧两天后不治身亡。丁先生的太太在悲伤之余,隐隐担忧起来,刚生下来7个月大的女儿在和爸爸的亲密接触中会不会留下什么隐患?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曾经调查发现,有2/3的人被动物咬伤后不去注射疫苗,专家指出,2/3这样的一个数字是让他们非常担心的,因为动物咬伤带给人类的最大威胁就是狂犬病,而狂犬病一旦发作几乎无法医治,不注射疫苗就会非常危险。

  南京市疾控中心急传科科长陆小军告诉记者,前两年狂犬病的发病率比较高,但是现在已经慢慢下降了,而这些年南京地区的狂犬病病人很少,有时一年也没有一例,有时一年也是零星地发病。今年截止到现在确实有市民死于狂犬病,因为涉及到疫情,所以不方便公布具体的数字,但是绝对是少数。市民受伤后在特殊情况下不能去医院时,可自行用20%肥皂水反复冲洗伤口,然后用清水洗去肥皂水,擦干后再用70%酒精、3%至5%碘酒消毒伤口,同时尽快注射狂犬疫苗。

  方法之一:政府修改手续方便管理

  电影《卡拉是条狗》就讲述了这样一个令人发笑令人酸楚的故事:葛优饰演的工人老二和下岗的妻子收留了一条狗,老二每天向狗诉说心事。一天警察出现,狗被没收,若在规定时间不缴纳一笔数目不菲的注册费,小狗就会永远从他们眼中消失,贫穷的老二于是踏上处心积虑的寻狗过程。大家在笑出眼泪的同时也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我们能够立个“犬法”就好了。

  宠物,是都市人生活的调剂和精神的寄托。由于受居住条件的限制,尤以易于饲养的猫狗为多。但即便是养宠物也要面临一系列的城市管理和约束。

  北京市在2003年10月施行的《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要求:养犬须经批准,进行健康检查、注射疫苗、办理登记、领取许可证、每年注册;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公园、学校等公共场所;携犬出户时应束犬链;烈性犬、大型犬不得出户。

  同年,南京市民政局出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饲养宠物的人不能领取最低生活保障。”在市民中引起了不小的反响。

  在修改的政府规章中,《南京市犬类管理办法》的修改较大。其中包括,原犬类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养犬的,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单位因护卫、科研等需要的;个人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暂住证件,单户居住,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现在删除了其中“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的字样。而且删除了单位和境外人员申请养犬须由市公安局审批的原第六条规定。第七条修改为:单位和个人养犬的,应当携犬到畜牧兽医部门办理犬类免疫证明;从境外进口犬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犬类免疫证明或者《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到公安机关办理犬类备案登记手续。

  此外,还删除了第九条第(二)项,即“在限制养犬地区范围内禁止携犬出养犬户自家分户门”;第二十一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携犬进入限制养犬地区的,公安机关或其依法委托的机构可以予以捕杀,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方法之二:专家建议加大处罚力度

  金先生是一位画家,1995年从法国留学归来,次年入住南京中山门外的“海月花园”。金先生和太太没有要孩子,他们的宝宝就是家里那条高约1米8的“藏獒”名犬。由于名犬过于威猛高大,金先生只能在每天晚上12点以后出来遛狗。一天,“宝宝”兽性大发,将正在巡更的保安咬伤。由于闯了祸,金先生一家必须在居住权和“狗权”之间做出选择。他们选择了后者,于是举家搬迁到独门独院的偏远农村。金先生说,既然决定养狗,就要尊重它的“狗权”,夫妻两人轮流上街,轮流外出,从来不会将“宝宝”独自留在家中。金先生说,养狗者既然享受到饲养宠物所带来的乐趣,那就要承担责任,这是对等的条件。了解“宠物法”,既是对所饲养宠物的一种尊重,更是对社会其他资源共享人的尊重。遗憾的是,不少人并不了解此法,把狗当作电动玩具,高兴了就逗逗它,不高兴了就不理不睬,甚至遗弃动物。这是违背了“动物福利”,是要触犯法律的。

  南京犬业协会的范必勤教授是亚洲动物生物技术学会主席,他认为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不准养狗,也没有一个国家不养狗的。我们有些城市依靠提高养狗的注册登记费来限制市民养狗,实际上走入了一个误区。其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导致大量无证狗泛滥,犬患日益突出。我国有一个城市规定,养一只狗注册登记费用为四五千元,以后每年上交的费用为2000多元,结果该市2.6万只狗中,只有一只狗依法登记。南京目前养狗的费用在全国来比并不算高,注册费为800元,但范教授还是认为高了。国外通行的做法是,养犬的门槛定得低低的,对养犬者的过错行为的处罚标准定得高高的。加拿大养犬注册费为每只10元至25元,而一旦发现狗随地大便,要罚狗主人80元;法国也规定,不按规定给狗防疫的,罚狗主人几百欧元。这种办法可以既保障养狗者的权益,又可以促使他们规范养狗,能保证不养狗的人不受狗患所扰。

  方法之三:市民纷论法规约束主人

  对于家庭养宠物这一问题,南京市民也各有看法。

  王女士住在安将军巷8号,她说我所在的居委会从来就不管宠物问题,反映多次也不见效。现在国家已经对此立法,作为政府机关最基层的居委会竟然不知道这项法规,真不知他们平时是怎么学习的。我从来不养猫啊狗啊的。我想与其花这个时间和精力,倒不如把钱捐给慈善机构或是资助失学儿童。我认为,南京市有关部门应该根据国家出台的宠物法为依据,结合南京的实际出台一个符合南京“市情”的“宠物法”来规范饲养宠物者的文明行为。现在是法制社会,凡事都应有法可依。要想解决宠物扰民、污染的问题,就必须用法规予以约束和限制。

  赵女士从小就喜欢养小猫小狗,也投入很多精力,她认为养宠物真的就像养个孩子一样。看到一些市民随意丢弃病猫病狗就会觉得心疼,她说:宠物也是一条生命,人类不能在需要它的时候就盘弄一下,病了或不想要了就随意丢弃,这是不道德的。应该用“宠物法”来保障宠物的生存利益和保持我们这个城市的环境整洁。小动物给我们的生活注入了一点爱,我们理应尽可能为它们做点什么作为回报。这也是检验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准。

  家住长江路的吴小姐说,现在独生子女家庭、丁克家庭越来越多,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发生了积极变化,从原来的功能型到现在的情感型,狗成为人类的情感需要。从心理学研究上看,养狗人主要出于7种心理需要来养狗:一是从狗身上获得安全感和信任感的需要;二是陪伴的需要,尤其是那些老人、独处的人、专职家庭主妇等;三是娱乐的需要,认为狗很有趣;四是获得成就感和价值感的需要,看着狗一天天长大,感到付出很有意义;五是施虐的心理需要,主要通过骂、吼等方式泄愤,释放在工作、交往中产生的内心挫折、愤怒、抱怨;六是人际交往的需要,养狗的人多了就形成一种社会文化,成为与外界沟通的手段之一;七是商业动机,很多人养狗是为了赚钱,一心要促进养狗文化、养狗产业。但是养狗也带来了一些负面的影响,所以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养狗人和狗的管理。

  南京市市容局宣传处唐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现在养狗由登记许可制变为备案制,这就给我们市容管理带来难度。由于市民遛狗的随机性较大,环保工人不可能做到24小时随时清扫干净。今年2月1日正式实行的江苏省新的市容条例第26条规定:市区内不允许饲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者如在街道和公共场所造成环境污染的将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但如当事人能及时清扫干净则以说服教育为主。”

  方法之四:政协委员呼吁立法治狗

  江苏省政协委员、江苏检验检疫协会会长胡正生曾做过一篇题为《关于制定办法、对宠物规范管理的意见》的提案。他在提案中这样写道:我的这个提案是准备向江苏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交的。我省家养的宠物以猫、狗居多,仅狗就有五六万只,品种约五六十种。但是,宠物的增多也带来了不少问题,如猫叫狗吠声严重扰民,宠物粪便污染环境,老百姓对此有所抱怨。另据媒体报道,宠物又是狂犬病的传染源,2004年5月份统计结果表明:我国狂犬病的发病率已占各种传染病的第一位。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之一是有些人的文明程度不高,养宠物是在追求一种时尚,对所养宠物的粪便污染环境漠然置之;二是有些人缺乏养宠物的知识,特别是对防疫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三是社会还没有法律法规对其规范制约。

  胡正生希望一方面要加大媒体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宠物管理办法予以规范制约。根据调查显示,狂犬病的死亡率几乎达到100%。作为检验检疫部门的工作人员和省政协委员,我有这个权利和义务向有关部门和市民呼吁:宠物管理必须规范。

  而政府的主要职能就是规范市场。要促进宠物事业的健康发展,我们应该做到:规范养犬行为,行业发展要法制化、规则化。

  截至目前,我国已有24个城市制订出台了规范养狗行为的地方法规,绝大多数都以限养、严管为主。

  对于治理“狗患”南京是否有必要立法?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狗的不正当放养成为了很多城市的一大公害,它污染着周边的环境,传播着有害的细菌,甚至还威胁着行人的安全。无疑,对任何有助于病毒传播的途径,有可能危害公众利益的行为,有关部门都应该坚决地加以管制。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该采取什么样的管理方式。这位工作人员说,到目前为止他们还没有出台任何关于狗的法案,但是应不应该立这个法,他认为每一项法案的出台都是要经过很多部门讨论的,通过讨论并颁布的法案自然就是合理的,合理的就应该立,否则则反之。

  南京市政协委员薛正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关于南京对治愈“狗患”立法他并不表示反对,但法不在于多而在于精,在于它的科学性、合理性。法律法规的制定是用来规范人的行为的,它约束着人们的行为,保障着公众的安全。一项法规既然出台了,就要促使人们去执行,要有可操作性。不能使它成为空的法规。

  另外,专家还指出,在十运会期间,相关部门对狗类的管理加大了,取得了一些成效。现在十运会结束了,是不是应该将那种好的管理经验延续,让狗不再成为“患”。

  什么是“动物福利”?

  动物福利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显示出动物的生活质量。这些福利的概念包括:身体健康、心理的表达、是否被伤害、肉体的感受、是否饥饿、是否感觉恐惧焦虑等等。

  19世纪初,欧洲已有一些学者希望聪明的人类学会与动物沟通,了解它们。他们提出:动物和人一样有感情、有痛苦,只是它们无法用人类的语言表达见解。最早实践这一思想的是英国。

  在很多人眼里,动物不过是牲畜,是傻瓜,是劳作或娱乐的工具,它们懂什么?难道还要愚蠢到以法律形式给它们的生存以保障,还要给它们尊严吗?真是可笑!

  今天,世界上对保护动物和尽一切可能保留生物的多样性已达成共识。但中国人对动物福利法依然感到新鲜和陌生。所谓动物福利,不仅对野生动物给予保护,对其他的如马和牛等工作动物、伴侣动物、娱乐动物、试验动物以及所有未列入濒危动物名录的动物,都给予了尊重和保护,不再视其为人的“财产”、“工具”。对虐待、遗弃这些动物的人,法律都有处罚量刑的标准。动物福利法保护动物免受不必要的杀害,免受疾病伤痛困扰,保障动物的生活条件,使其过得舒适。福利法确立的前提是承认动物本来就享有这些权利,要求人类保证它们的权利不受侵犯。然而,要让人们接受“人与动物平等生活在一个地球上”的观念,显然不是件轻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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