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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同宿宾馆夜伸贼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9:07 无锡日报

  本报讯异地网友见面,畅谈甚欢,同宿一室,不料网友竟伸贼手。昨据锡山区法院证实:蒋某犯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经查,南通无业女青年蒋某,上网结识了无锡的李某,时间一长,两人成了“知心”网友。今年8月,蒋某有事来锡,与李某相约在宾馆见面,畅谈友情。见面那天,两人同宿一室。当天凌晨,蒋某趁李某熟睡之机,伸出了贼手,将对方随身携带的戴尔手提电脑一
台、LG手机一部及现金600元偷走。窃后,蒋某将戴尔手提电脑销赃,得款1000元。(顾永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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